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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对簿公堂二——语惊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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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1-03-19  作者:一文钱员外
这次,三声升堂鼓后,各官吏已就位,便开始上堂。

先是主告赖家人跪地分说事由,并列出人证为他家长工。

裘讼师首先是问赖家长工可是识得陆随三,并肯定是否就是他本人?见得的是背影还是正面,是亲眼从院子里出来还是有见行凶?

这一发问,谁也没想到是他首先提出这些的。赖家婆子一听,不解地望着他,这与先前说的不一样啊。而陆家的人虽不解,却是心里大喜。

文箐也想不明白裘讼师这到底是给谁家作讼师。

赖家长工开始说是在靠近赖二院子附近看见陆三叔后背,先是疑惑陆家人怎么到了赖家这地头来了,后来他无意经过赖二院子前的路,发现赖二的院门没关,于是往里一探头,才发现凶杀。吓得不行了,又怕别人说是他杀的,最后到晚上才告知赖二他爹,结果赖二他爹当晚就急晕了过去,风瘫了!

裘讼师在旁边补充道:“这位长工在赖家已干了三年之多了,人倒是实在,其所言之事应不是胡言。”

知县点点头,讯问陆家人有何审辩。

陆大伯昨晚已得状师的指点,也不辩解,而是直接禀报:“回大人,草民家无钱请讼师,所以草民想自辩。”

知县应允。陆大伯于是反问长工:“禀大人,先且不说这位长工是否有从正面确认为草民三弟,也不说仅是在附近地头出现便断定为凶手,无凭无据。只请问这位大哥既是长工,已经在赖家干了三年,不知定的契有几年?”

那个长工一愣,开始以为要提什么为难的问题,没想到这么简单,便道:“十年之久。”

赖家婆子听陆大伯刚才所说两句似乎是自家长工之言听来无凭无据,尚不明陆大伯说契约之事是何故,口里却也只能道:“十年。”继而以质问眼光投向谢裘讼师。

裘讼师却一副十拿九稳的样子,就是不吭声。

陆大伯便抬头对知县道:“大人,草民不太懂律法,听说有一条,便是主家雇有工人,长工者,定契年头长,其证词便比依奴婢论。不知是与不是?”

知县一愣,没想到陆家人也想到这个了。点头道:“确有此条。赖家长工所作供词便有待斟酌。”

赖家婆子差点儿晕倒在地,脸色发白,哭叫道:“大人,怎能不作数?求大人给民妇作主啊!”

众衙役齐声喝止。知县一声喝斥:“休得胡言!谁许你抬头了?!再犯,必判你个无视本堂之尊!”

赖家婆子怕又打板子,只抹着泪,转过脸恨恨地看着陆家人与裘讼师。

接着,便是文箐三个出来说明当日赖二三人如何厮打,三人相互死去的过程。

文箐提起来就觉得太血腥了,太可怖了,颤抖着把经过简要说了一遍。虽说简要,可是关键点,尤其是赖二如何威胁宋辊,如何逼杀翠娘的,那些话却是说得十分详尽,令在堂所有人都听得这赖二真正是天理不容,十恶不赦之徒。

又有捕房差役将现场打斗痕迹与致死伤痕附上,与文箐所言,大致皆相符,可见所言非虚。

正在大家内心谴责这赖二及其他两个人,并且以为就此必然可判赖二所犯为实之时,却见赖家婆子磕头抹泪道:“大人,民妇不服!”

“你有何不服之处?本县自还公道于部民!”知县说得极为坦然。

“民妇不服的是:我家长工的证词不得作数,那这黄口小儿之言又岂能作得了数”赖家婆子振振有词地道。她来时,无意中也知道这一条。

文箐一听,气愤啊。难道我这个受害人还不能作证了?“禀大人!小女子也有话要说!”

知县大人听得这周家小女娃理直气壮地语气,本来想喝止,不过看这女娃能带了三个小的逃出一个凶杀现场,还能寻求他人保护,知道要报官,看来真不简单。不妨听听她有何言?于是点头许可:“可!”

众人吃惊地看着她有何语言。

文箐深呼吸一口,平抑一下心绪,想想周夫人如何打发船家的,整理了一下语句,方道:“禀大人,各位叔伯长辈们。小女子不懂,这自身遭遇便是铁证如山,又有官人勘验现场为证,如何却由她道来作不得数?如若作不得数我又怎生由归州便到了这江陵?如若是人痴长几岁,便是说的话方才作得数,我则问:一个目不识丁的泼皮老朽与一位学贯五车孝廉端方的弱冠秀才,哪个说的话更能近人情世理?古有甘罗十二为相,小女子虽不能与其相提并论,自认年岁虽小,却也三岁不到便开始识书,到今日也知礼仪懂廉耻,察人好坏,能书能言。如何便是所遇之事所述之言作不得数了?这赖家婆子如此刁滑,知情不报,包庇护犊,视杀人拐卖为儿戏,视律法无物。与我母亲对我的教育,这婆子便是无教子之德,无育子之能,无持家之贤,才有了赖厉自小行为失德作恶多端,邻里村人皆嫌弃,工人畏惧。这人贪赃谋害,反死于非命,便是死有余辜。此等妇人,当愧为人母,子死夫病,当愧为人妇!小女子孤苦无助得陆家村众人相助才得以到大人面前来得以周全庇护以求返家归亲,可无奈这刁妇却倒打一耙,此妇人虽无直接行凶,害人之心却如此险毒。自家儿子不教之过,反诬他人谋害。实在可恨!罪不可恕!小女子不懂律法条文,却听得我父亲常道:法理不过人伦世情!”

这番话,其实是她昨晚打了好些腹稿,用古人的语言来表达,另有好多内容找不到相应的词来,又不想太过于一鸣惊人了,所以才用了这些看来还算简单的语句。只是她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穿越过来,这番侃侃而谈,只怕在古代便是一个成人也难说得出这么多来。

堂上众人都听傻了。

于是,一堂众人,开始还以为她也只是小孩口头表达一下,便也没打断,谁都想不到她一口气都不带喘地说得如此激昂,听来还那么有理有据。

知县听到最后一句,却说“不过人伦世情”,真正是高祖定律之类似言词啊。这周同知家不知如何教得出这样的女子!若为男儿身,这还了得?!可惜生为女儿身,如此聪彗早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

那裘讼师算是这堂下众人里学识最高的一个,听得文箐这番话,真正是自愧痴长年岁,刚才听其讲述厮杀过程还想着毕竟一个小女童,害怕不已,没想到这番言论,虽中间起承有点不畅,要是自己初次上堂,也是万难做到这般。如今也算是见得世面一回。曾经功名心尚存,自觉明珠埋尘,如今心便灰了一层。

赖家婆子听了这番话,脸上是青一阵,紫一阵,最后是花白一片,这过程便是染局漂布。终于,等她明白过来自己可能是罪大时,便尖叫道:“定是你,定是你谋了我儿子的命!你今次便是害我,泼我污水!大人!请为民妇作主啊!大人……”

知县极不耐烦道:“赖胡氏!本官尚未追究汝之过错,休得喧哗!”

此时,最后一根稻草也来了!

衙役押了原来准备买文箐他们的人过来,那人口里坚称:不知情,而且连赖二院子都未进,赖二只哄骗自己为子侄,无钱才卖给自己为义子义女。自己并不知道有三个小童,至于是否存在的另外一个买家姓甚名谁,是一概不知情。

接着,赖家村也有一两个人来告赖地行为不检,欺压村民,偷拿物事转手即卖,更是调戏村里妇女,以致村中人都避而远之。

如此,人证,物证,俱在。其他,也无需多说。

最后判为:陆家兄弟乃仁义,救助他乡幼儿弱女,此行为值得嘉奖,当于旌善亭张榜宣扬,以教化于民。

而赖厉实为作恶多端,据律文“设方略而诱娶良人,与略卖良人子女,皆杖一百,流徙三千里”,又“拐卖良家儿女,达三口,当判为永久流罪”,而且还是拐带官员子嗣,罪加一等,且谋财害命,如存命,当斩!“拐卖良家儿女,有知情者,坐罪。”

这一下,赖胡氏忙在下面哭道:“大人,民妇不知啊……民妇与大儿媳一起,离那院子有一里地之远,哪里知晓?”

“有送去饭食为凭,你乃纵容。赖氏长媳不知情,为实。不坐!”知县毫不动容,继续让人据判词念下去。

“原欲买者,不知为拐卖的良家儿女,不罪!又赖厉贪财杀人,本属斩罪,而赖胡氏反诬陆氏兄弟行凶,当坐!”书吏尚未念完,赖氏一脸死灰,昏厥过去了。

这边赖家带来一个衣着比较华丽一点儿的中年富态男人,此时站出来向县太爷弯腰求情,道是请县太爷看在他辛劳这多年的份上,胡家必感恩戴德。

文箐还纳闷,此文又是谁呢?刚才几次他要打断县太爷的叱喝,似乎是一个很有地位的,敢将一县之主不太放在眼里?

可是县太爷却接口道:“一码归一码。赖胡氏所犯,按律条无法宽宥,胡氏往年经营,自在官府记录在案。”那人忿忿地立到一边。

书吏接着又道赖家需得赔偿陆家误工费二人三日的钱钞,计十八贯钞。周氏姐弟返乡费用全部赖家负责,且需赔偿周家寻人等一干费用,暂计三千贯钞。如无钱钞,变卖名下田产。

而赖家里老有知情者,撤去里老一职,不得再干涉村里事务;便有那粮长,本是略有知情,却任其发展,才有三条人命案发生,当撤职;族长虽不知情,却对其族人有管教不到位,当自查,不罪。

众人齐道:“大人英明!”

文箐也跟着喊,这回倒是真心实意了。

罢堂,赖胡氏收监。

差役去找了文箐到县后堂,原来是陈知县是送了些钱钞于她,并嘱咐她勿要担心,下午即遣人送她归家。文箐很是感激他,直谢其好意,坚决不收他银钱,最后还是被塞了五百贯钞。

看着外表娇小,实里却是无比坚强与聪慧的女童的背影消失在堂前,陈知县叹口气。归州方面周同知的事宜,已传至荆州,只怕她还需得再坚强才是!

关于拐卖良家儿女,明初几代的判罪稍有不同,有绞刑,有流罪。不知情者不究。知情者同坐。

关于立有长期契约之雇工证词,比同奴婢。此条在明朝确有,是弘治年间所设。这个结果涉及两条,一是长工之证词,二是奴婢证词不得作准,因为受主家意志力太强。

因诬告而坐罪,则因所告之事不同则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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